|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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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20/12/18 | 新北市 | NT$120,000 | 貴公司所屬土城廠,從事非鐵金屬零件生產,作業中,原物料為鋅合金錠,經熔融後壓鑄成型,現場熔解爐5台、壓鑄機9台及噴砂機5台,總處理量為1,700公斤/批,並領有工廠登記證(廠房面積已達50平方公尺以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已達2.25千瓦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20-109-12001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一二三巷二八號六樓 |
| 固定空污 | 2020/12/18 | 新北市 | NT$0 | 貴公司所屬土城廠,從事非鐵金屬零件生產,作業中,原物料為鋅合金錠,經熔融後壓鑄成型,現場熔解爐5台、壓住機9台及噴砂機5台,總處理量為1,700公斤/批,並領有工廠登記證(廠房面積已達50平方公尺以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已達2.25千瓦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12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一二三巷二八號六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