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瑟國際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1/03 , 09:31 AM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1/03 , 09:31 AM
負責人
艾文拿瑟
統一編號
16219550
成立日期
1997/09/12
資本額
8,8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02-2677-1829
地址
新北市鶯歌區中山路243號(1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艾文拿瑟 董事 48.86%

營業項目

  • 其他回收物料批發(469199)
  • 汽車零件、汽車百貨批發(465311)
  • 機車零件、機車百貨批發(465314)
  • 公司歷程

  • 公司地址變更為新北市鶯歌區中山路243號(1樓)
    2017/04/18
  • 資本額變更為8,800,000
    2013/07/30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艾文拿瑟
    2013/07/30
  •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動產抵押 拿瑟國際有限公司 16219550 2021/01/07 2031/01/07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22424994 12,000,000 (新台幣)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01-07 0萬 0~50萬
    2024 01-12 0萬 50~100萬
    2023 01-12 0萬 100~200萬
    2022 01-12 0萬 50~100萬
    2021 01-12 0萬 50~100萬

    商標

  • 拿瑟Nasir
  •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清償債務
    2005
  • 限期起訴
    2009
  • 給付違約金
    2013
  • 公示催告
    2022
  • 履行契約
    2013
  • 除權判決
    2023
  • 返還支票等
    2009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一般廢棄物 2023/08/28 桃園市 NT$150,000 案查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擅自於「本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168號」場址(即鎮東段1297地號土地)堆置廢機動車輛,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規定告發在案。經本局於112年7月13日會同本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建安派出所至貴公司稽查,現場利用警車鳴笛聲及擴音喇叭呼喊請貴公司開門,卻仍未見貴公司出面及開門,約上午11時10分保安警察第三總隊桃園分隊警員從貴公司出來(現場門未開啟 ,仍隔一道閘門)表示,因執行清點場內舊車輛裝櫃作業,已多次請貴公司配合開門讓本局進場稽查,但貴公司仍舊稱因老闆不在,聯繫不到老闆為由而拒絕開門。後貴公司現場人員於上午11時20分出面,惟仍不願意開門配合本局稽查,現場已告知貴公司若無故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告發,而貴公司仍表示不願意開門受檢,紀錄也不願簽名,拒絕本局執行檢查。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1-112-080017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北市鶯歌區中山路二四三號(一樓)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2023/07/13 桃園市 NT$300,000 1、本案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經本局112年2月16日桃環廢字第1120009121號函(裁處書編號:45-112-020001)裁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並限期於文到3個月(即112年5月17日)內完成清除,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2、經本局112年6月6日派員複查,場區內貯存有廢機動車輛及零件,未依上開期限內完成清除,故於112年6月8日桃環廢字第1120049561號(裁處書編號:45-112-060001)函裁處新台幣12萬元罰鍰。 3、經本局112年6月14日派員複查,場區內貯存有廢機動車輛及零件,未依上開期限內完成清除,故於112年6月28日桃環廢字第1120055681號(裁處書編號:45-112-060002)函裁處新台幣18萬元罰鍰。 4、本局112年7月4日派員複查,場區內貯存有廢機動車輛及零件,未依上開期限內完成清除,故於112年7月6日桃環廢字第112058252號(裁處書編號:45-112-070001)函裁處新台幣24萬元罰鍰。5、本局112年7月12日派員複查,場區內貯存有廢機動車輛及零件,尚未改善完成,本案依現有事證裁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45-112-07000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北市鶯歌區中山路二四三號(一樓)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2023/07/05 桃園市 NT$240,000 1、本案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經本局112年2月16日桃環廢字第1120009121號函(裁處書編號:45-112-020001)裁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並限期於文到3個月(即112年5月17日)內完成清除,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2、經本局112年6月6日派員複查,場區內貯存有廢機動車輛及零件,未依上開期限內完成清除,故於112年6月8日桃環廢字第1120049561號(裁處書編號:45-112-060001)函裁處新台幣12萬元罰鍰。3、經本局112年6月14日派員複查,場區內貯存有廢機動車輛及零件,未依上開期限內完成清除,故於112年6月28日桃環廢字第1120055681號(裁處書編號:45-112-060002)函裁處新台幣18萬元罰鍰。4、本局112年7月4日派員複查,場區內貯存有廢機動車輛及零件,尚未改善完成,本案依現有事證裁處新台幣24萬元罰鍰。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45-112-07000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北市鶯歌區中山路二四三號(一樓)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2023/06/15 桃園市 NT$180,000 1、本案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經本局112年2月16日桃環廢字第1120009121號函(裁處書編號:45-112-020001)裁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並限期於文到3個月(即112年5月17日)內完成清除,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2、經本局112年6月6日派員複查,場區內貯存有廢機動車輛及零件,未依上開期限內完成清除,故於112年6月8日桃環廢字第1120049561號(裁處書編號:45-112-060001)函裁處新台幣12萬元罰鍰。3、本局112年6月14日派員複查,場區內貯存有廢機動車輛及零件,尚未改善完成,本案依現有事證裁處新台幣18萬元罰鍰。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45-112-06000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北市鶯歌區中山路二四三號(一樓)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2023/06/07 桃園市 NT$120,000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鎮東段1297等1筆地號土地(桃園平鎮區東勢里12鄰快速道路一段168號)從事廢機動車輛回收業,卻未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向桃園市政府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前經本局112年2月16日桃環廢字第1120009121號函裁處(字號:45-112-020001)在案,並限期於文到3個月內(112年2月18日送達)完成清除,經本局112年6月6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位於期限內完成清除。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鎮東段1297等1筆地號土地(桃園平鎮區東勢里12鄰快速道路一段168號)從事廢機動車輛回收業,卻未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向桃園市政府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前經本局112年2月16日桃環廢字第1120009121號函裁處(字號:45-112-020001)在案,並限期於文到3個月內(112年2月18日送達)完成清除,經本局112年6月6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未於期限內完成清除。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45-112-06000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北市鶯歌區中山路二四三號(一樓)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2023/02/07 桃園市 NT$60,000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鎮東段1297等1筆地號土地(桃園平鎮區東勢里12鄰快速道路一段168號)從事廢機動車輛回收業,卻未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向桃園市政府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45-112-02000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北市鶯歌區中山路二四三號(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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