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元裕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1/01 , 10: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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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王國元
統一編號
16078257
成立日期
1997/07/28
資本額
2,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竹園里線東路七段77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王國元 董事 40.00%

營業項目

  • 基本金屬表面處理(254411)
  • 其他金屬刀具及手工具製造(251199)
  • 受污染土地整治(390011)
  • 磚瓦製造(232211)
  • 公司歷程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彰化縣_生產中 1
    總數量 1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水污染 2025/06/06 彰化縣 NT$198,000 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114年4月29日現場稽查,並於放流口採集水樣,現場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99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 0.99倍,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14-060003 貴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化縣和美鎮竹園里線東路七段七七號
    水污染 2024/07/15 彰化縣 NT$90,000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放流水送驗,化學需氧量153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13-070010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化縣和美鎮竹園里線東路七段七七號
    水污染 2022/05/16 彰化縣 NT$63,000 化學需氧量158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0.58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11-050028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化縣和美鎮竹園里線東路七段七七號
    水污染 2020/07/29 彰化縣 NT$1,352,350 放流水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濃度403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3.03倍,鋅濃度41.9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5mg/L)7.38倍;放流口因車輛停放其上不能直接取樣;油桶容量約500公升,卻未依法設置防溢堤;油桶柴油疏漏漫流至周界外;中間槽、緩衝槽1及緩衝槽2均設有未經核准電熱棒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30-109-070040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2項、第18條及第28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3項、第46條及第51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化縣和美鎮竹園里線東路七段七七號
    水污染 2020/01/10 彰化縣 NT$72,000 於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42.8mg/L(放流水標準30mg/L,超過流水標準0.43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09-010004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化縣和美鎮竹園里線東路七段七七號
    水污染 2017/08/03 彰化縣 NT$318,000 放流口採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濃度為294mg/L,超過最大限值(100mg/L)1.94倍,重金屬鋅濃度17.1,超過最大限值(5mg/L)2.42倍。未登記之藍色貯槽以3未登記管線分別連接至酸鹼調勻槽1、快混池A及未登記之活性碳黑色貯桶。酸鹼調勻槽2有1未登記管線連接1台未登記之帶濾式除油機。中和槽、緩衝槽各有1未登記管線連接酸鹼調勻槽1。中間槽有1未登記管線連接酸鹼調勻槽2。緩衝槽(有登記)後依序接至4台未登記之過濾機、未登記之緩衝槽2、活性碳吸附槽(有登記)、未登記之緩衝槽3、未登記之活性碳吸附槽。鉻系調勻槽1、2及酸鹼調勻槽1、2,均各有1組未登記抽氣噴水馬達。氰系調勻槽1:pH值為10.6,與許可登記值(6-10)不符。鉻系調勻槽1:重金屬鋅濃度為180mg/L,與許可登記值(5-50mg/L)不符;六價鉻濃度為55.6mg/L,與許可登記值(1-30mg/L)不符。鉻系調勻槽3:重金屬鋅濃度為178mg/L,與許可登記值(5-50mg/L)不符;重金屬鎳濃度為15.3mg/L,為許可未登記項目。酸鹼調勻槽1:pH值為6.5,與許可登記值(2-6)不符。酸鹼調勻槽2:pH值為7.4,與許可登記值(2-6)不符;化學需氧量為604mg/L,與許可登記值(50-350mg/L)不符;重金屬鋅濃度為155mg/L,與許可登記值(5-100mg/L)不符。酸鹼調勻槽3:總鉻濃度為4.82mg/L,為許可未登記項目;重金屬鋅濃度為771mg/L,與許可登記值(5-100mg/L)不符。原物料所使用氯化鋅為許可未登記者。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30-106-080005 核已分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第45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化縣和美鎮竹園里線東路七段七七號
    水污染 2016/09/05 彰化縣 NT$256,500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30-105-090005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第16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化縣和美鎮竹園里線東路七段七七號
    水污染 2016/05/13 彰化縣 NT$222,000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 30-105-050011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第18條、第18條之1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2項、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化縣和美鎮竹園里線東路七段七七號
    事業廢棄物 2014/08/04 彰化縣 NT$6,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0-103-08000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化縣和美鎮竹園里線東路七段七七號
    事業廢棄物 2014/08/04 彰化縣 NT$60,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0-103-08000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化縣和美鎮竹園里線東路七段七七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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