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賴平霖 | 董事 | 5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移動污染 | 2025/04/15 | 新北市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E-****)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404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新北市土城區延壽路二五號五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19/06/20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EC-0362)之駕駛人,未注意環境維護,致輪胎夾帶泥砂,污染路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06098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 新北市土城區延壽路二五號五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1/11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號),本局於107年11月21日查詢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車籍查詢系統,發現以下違規情事,惟未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向本局辦理變更:一、貴公司原登記負責人及營業地址為林秋琴及本市板橋區中山路2段359號4樓,惟於106年12月15日變更為賴平霖及本市土城區延壽里延壽路25號5樓。二、原核准清運機具(車號:S5-899),已於107年4月3日變更為KEC-0362。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8-01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及第3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土城區延壽路二五號五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07/12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本市許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458號),查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稽查時發現逕行貯存或轉運廢棄物,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6-07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2段359號 4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5/09/15 | 新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4-09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1月13日環署廢字第1040001762號「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2段359號 4樓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5/01/24 | 新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4-01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1月13日環署廢字第1040001762號「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2段359號 4樓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5/01/24 | 新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44-104-01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2段359號 4樓 | |
| 事業廢棄物 | 2014/12/18 | 新北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03-12003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2段359號 4樓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3/07/18 | 新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2-07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保署96年2月27日環署廢字第0960014347F號「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一一三巷一二弄二之四號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0/12/15 | 新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099-12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並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2段359號 4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