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一般廢棄物 | 2025/08/25 | 嘉義縣 | NT$1,2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牌:KLM-7377)於114年5月7日18時14分及18時16分,停於本縣水上鄉台82線與台1線往西,駕駛隨地便溺及亂丟菸蒂,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7款及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7款 | 41-114-08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7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裁處。 | 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南路七七五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23/06/14 | 高雄市 | NT$500 | 車輛579-YZ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2-06009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南路七七五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7/02 | 高雄市 | NT$6,000 | 按高雄市政府養護工程處107年8月29日函附資料,發現「安昌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攬「105年度路竹區等公園清潔維護及緊急搶修工作(開口契約)」,委託貴公司(車號:XM-728,計5車次)(車號:TJ-907,計2車次)清運廢樹枝,惟貴公司未與委託者簽訂清除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108-07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南路七七五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6/25 | 高雄市 | NT$6,000 | 按高雄市政府養護工程處107年8月29日函附資料,發現「安昌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攬「105年度岡山區等公園清潔維護及緊急搶修工作(開口契約)」,委託貴公司((TJ-907計3車次,XM-728計3車次))清運廢樹枝,惟貴公司未與委託者簽訂清除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108-06004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南路七七五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16/05/24 | 高雄市 | NT$1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5-05018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南路七七五號一樓 | |
| 固定空污 | 2016/05/12 | 高雄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款 | 20-105-05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南路七七五號一樓 | |
| 移動污染 | 2015/05/21 | 高雄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4-05152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南路七七五號一樓 | |
| 移動污染 | 2015/01/06 | 高雄市 | NT$1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4-01003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南路七七五號一樓 | |
| 固定空污 | 2014/10/06 | 高雄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款 | 20-103-10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款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南路七七五號一樓 | |
| 移動污染 | 2013/11/15 | 高雄市 | NT$1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2-11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南路七七五號一樓 | |
| 移動污染 | 2013/04/26 | 高雄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2-04005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南路七七五號一樓 | |
| 移動污染 | 2010/12/24 | 高雄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099-12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 | 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南路七七五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