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清潔社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1/02 , 09:36 PM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1/02 , 09:36 PM

一立清潔社基本資料

負責人
梁枝麗
統一編號
13857338
成立日期
2001/11/23
資本額
1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臺北市萬華區西園路2段261巷23號1樓
網站

一立清潔社企業透視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梁枝麗 100%
營業項目
  • 一般廢棄物處理(382112)
  • 廢水及污水處理(370000)
  • 建築物一般清潔服務(812100)
  • 病媒防治服務(812911)
  • 公司歷程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一立清潔社財務體質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一立清潔社營運軌跡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一立清潔社風險掃描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移動污染 2025/10/29 新北市 NT$2,000 車輛(車號:***-B* )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21-114-104624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及新北市政府113年12月9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32406904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一項次七規定裁處。 臺北市萬華區西園路二段二六一巷二三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5/07/25 新北市 NT$6,000 臺端(即一立清潔社)所有自用大貨車(車號:***-BJ)經本局檢視環境部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查無GPS行駛軌跡。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44-114-07005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萬華區西園路二段二六一巷二三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3/05/29 臺北市 NT$6,000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清運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清運車輛車號:473-BJ,7B-8366,第14週[2023年04月02日至2023年04月08日],未依規定於該週之次週星期五前上網做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週確認)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44-112-05000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萬華區西園路二段二六一巷二三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0/08/07 臺北市 NT$6,000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或許可事項辦理 (未依規定訂定託清運奏契約書清除紀錄表)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車號:4*-*J)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44-109-080016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萬華區西園路二段二六一巷二三號一樓
    本頁內所載之資料,所載資料之完整性、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
    公司一有新動態,我們馬上通知你,追蹤公司讓你不錯過任何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