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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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5/10/09 | 桃園市 | NT$36,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9月4日至臺端位於本市大溪區埔頂一街88巷38之1號經營明暉豆干店之廠房稽查,該廠從事豆類製品製造加工作業,會同臺端至廠內勘查,查該廠製程廢水直接由廠內溝渠排至廠外溝渠,致乳白色廢水流至承受水體造成明顯色差,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14-10002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溪區仁愛里埔頂街四二巷一二號 |
| 水污染 | 2023/09/21 | 桃園市 | NT$30,000 | 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12-09002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溪區仁愛里埔頂街四二巷一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