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記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1/01 , 08: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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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顏陳麗蘭
統一編號
13098619
成立日期
2002/03/28
資本額
1,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54號5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顏陳麗蘭 董事 100.00%

營業項目

  • 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381111)
  • 廢水及污水處理(370000)
  • 公司歷程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事業廢棄物 2025/06/23 新北市 NT$60,000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 6B-6***) 載運廢棄物(水肥或糞尿廢棄物,廢棄物代碼:H-1001),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惟文件內廢棄物數量、廢棄物處理地點欄位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14-060019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三五四號五樓
    事業廢棄物 2025/06/23 新北市 NT$6,000 貴公司為核可之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12臺北市廢丙清字第0***號),經查許可清除車輛(車號:6B-6528)標示之許可證字號有誤(107臺北市廢丙清字第0045號)。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40-114-06002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三五四號五樓
    移動污染 2025/06/13 桃園市 NT$2,000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03-BG、自用大貨車)於114年1月6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21-114-060287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三五四號五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0/04/29 臺北市 NT$6,000 清除、處理機構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應事先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委託清除廢棄物,未依規定訂定委託清運契約書)(清除記錄表)(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44-109-04004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三五四號五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13/09/24 臺北市 NT$6,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44-102-090015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三五四號五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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