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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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5/06/23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 6B-6***) 載運廢棄物(水肥或糞尿廢棄物,廢棄物代碼:H-1001),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惟文件內廢棄物數量、廢棄物處理地點欄位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4-060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三五四號五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5/06/23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核可之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12臺北市廢丙清字第0***號),經查許可清除車輛(車號:6B-6528)標示之許可證字號有誤(107臺北市廢丙清字第0045號)。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0-114-06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三五四號五樓 |
| 移動污染 | 2025/06/13 | 桃園市 | NT$2,0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03-BG、自用大貨車)於114年1月6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6028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三五四號五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4/29 | 臺北市 | NT$6,000 | 清除、處理機構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應事先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委託清除廢棄物,未依規定訂定委託清運契約書)(清除記錄表)(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44-109-04004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三五四號五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3/09/24 | 臺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44-102-09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三五四號五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