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普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1/01 , 07:44 PM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1/01 , 07:44 PM
負責人
魏秀容
統一編號
13040011
成立日期
2002/03/11
資本額
25,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25,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27之59號9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魏秀容 董事長 64.00%
方健良 董事 35.60%
邱玄祥 監察人 0.00%

營業項目

  • 不動產投資開發(670012)
  • 公司歷程

  • 資本額變更為25,000,000
    2016/04/07
  •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履行契約
    2004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噪音污染 2020/12/23 高雄市 NT$3,000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使用機具進行切割作業,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情事。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22-109-120014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之規定裁罰 高雄市鳥松區鳥松里大埤路二七之五九號九樓
    營建工程 2019/07/08 高雄市 NT$100,000 本局人員於108年6月17日稽查發現有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共記缺失10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23-108-070001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鳥松區鳥松里大埤路二七之五九號九樓
    營建工程 2017/11/03 高雄市 NT$100,000 從事「住宅新建工程」工程,工地內重機具發電機使用油品,含硫量檢測值為460mg/kg,超過法定限值。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23-106-110002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之1規定(含硫量限值10mg/kg),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鳥松區鳥松里大埤路二七之五九號九樓
    噪音污染 2017/04/20 高雄市 NT$3,000 本局派員於106年4月6日0時10分前往中華二路、德北街路口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進行連續壁施作工程,已違反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纇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22-106-040005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及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裁處。 高雄市鳥松區鳥松里大埤路二七之五九號九樓
    水污染 2017/03/15 高雄市 NT$18,000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30-106-030011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三民區德北段一七地號
    本頁內所載之資料,所載資料之完整性、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
    公司一有新動態,我們馬上通知你,追蹤公司讓你不錯過任何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