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賴曉萍 | 董事 | 70.62% |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
| 108年度新北市板橋區排水溝蓋材料供應 |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 108/03/15 | 873000.0 | 是 |
| 106年度新北市板橋區排水溝蓋材料供應 |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 105/12/15 | 否 | |
| 105年度新北市板橋區排水溝蓋材料供應後續擴充 |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 105/06/13 | 250000.0 | 是 |
| 西址九西牙科研究大樓屋頂安全欄杆設置工程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 105/04/21 | 否 | |
| 105年度卓越樓、自律樓及圓心大樓前走廊陽台欄杆更新改善工程 | 臺北市立中崙高級中學 | 105/04/07 | 否 | |
| 球墨鑄鐵板1500塊 |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 104/07/16 | 否 | |
| 汴頭支圳護欄欄杆修復等維護工程 | 臺灣彰化農田水利會 | 104/05/22 | 否 | |
| 103年校園美感改善工程-公共座椅 | 國立草屯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 103/12/30 | 否 | |
| 不鏽鋼格子鋼板100只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發電廠 | 103/12/05 | 否 | |
| 五南里8鄰欄杆修繕工程 | 苗栗縣通霄鎮公所 | 103/11/11 | 否 | |
| 103年度材料採購案 |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 103/09/24 | 否 | |
| 球墨鑄鐵板11款 |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 | 103/07/10 | 否 | |
| 30公石不銹鋼桶槽3座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隆田酒廠 | 103/03/24 | 否 | |
| 新北市板橋區103年度排水溝蓋材料供應 |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 102/12/16 | 649988.0 | 是 |
| 102年臺中市政府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水溝蓋板採購 |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 102/09/03 | 880860.0 | 是 |
| 211等16館屋頂護欄修繕工程 | 國防部軍備局中山科學研究院 | 102/04/26 | 否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一般廢棄物 | 2025/08/19 | 臺中市 | NT$1,200 | 於本市公告指定清除地區違規拋棄一般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4-0806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臺中市清水區五權路五二號二樓 |
| 移動污染 | 2024/12/04 | 新竹縣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378-Q3)於113年5月16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12015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中市清水區五權路五二號二樓 |
| 移動污染 | 2023/03/08 | 臺北市 | NT$1,000 |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2-03023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中市清水區五權路五二號二樓 |
| 水污染 | 2019/09/27 | 臺中市 | NT$12,000 | 貴公司於本市龍井區忠和段516地號等2筆土地施作新全鋼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12月25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8-09012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五權路五二號二樓 |
| 移動污染 | 2018/08/06 | 臺中市 | NT$3,000 | 新全鋼有限公司所有車號2065-HS車輛於107年06月22日10時15分行經臺中市沙鹿區中興路800號(山隆加油站)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經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5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經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40%超過法定排放標準35%,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21-107-08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 臺中市清水區五權路五二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