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定空污 |
2020/04/10 |
臺南市 |
NT$100,000 |
108年5月9日派員執行陳情案件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安定區港口段208~211和217等地號有露天堆置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土石、砂土等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現場量測堆置物體積超過7,000立方公尺,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依規定取得設置許可證,即逕行堆置。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20-109-04001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港南里港口二四○之六號 |
| 固定空污 |
2019/08/19 |
臺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9日派員執行陳情案件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安定區港口段215-7、215-8、216-1、218、221-1、225和225-1等地號有砂石車進出,並於前述地點進行土石方堆置程序,已達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3條附表一之適用對象,現場發現違規事項如下:(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採行防制設施,扣10點;(二)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設施,扣10點;(三)出入口道路有髒污致路面色差,扣4點;(四)裸露區域未灑水保持濕潤,扣4點;以上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28點,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20-108-0800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第6條第3款及第8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港南里港口二四○之六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6/05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08年5月9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D-1801及D-0899廢集塵濾袋貯存區,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 |
40-108-06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港南里港口二四○之六號 |
| 固定空污 |
2018/01/23 |
臺南市 |
NT$200,000 |
貴公司從事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19日派員督查,貴公司(管制編號:R04A0128)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現場查核缺失如下:(一)採覆蓋防塵網,覆蓋面積未達堆置區面積80%,扣4點;(二)採用密閉式輸送系統,輸送管道有破損情形,扣4點;(三)作業期間未灑水,使表面保持濕潤,扣4點;(四) 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廠區門口及其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扣4點;以上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16點,有督察紀錄單(含照片)可稽。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 |
20-107-0100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第6條第2款及第6條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港南里港口二四○之六號 |
| 固定空污 |
2017/10/05 |
臺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7日派員稽查,貴公司(管制編號:R04A0128)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現場查核缺失如下:(一)廠內堆置場覆蓋未達80%,且部分阻隔牆未達實際堆置高度1.25倍,扣4點;(二)輸送設施之輸送帶未完全密閉且有破損情形,扣4點;(三)車輛路徑積土、塵土覆蓋嚴重且有揚塵之情事,扣4點;(四)公私場所出入口未清洗乾淨,致污染路面且約有5~10公尺路面色差,扣4點;以上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16點,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 |
20-106-10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第6條第2款、第6條第3款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港南里港口二四○之六號 |
| 固定空污 |
2016/07/01 |
臺南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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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5-070001 |
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港南里港口二四○之六號 |
| 水污染 |
2016/06/30 |
臺南市 |
NT$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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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5-06004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港南里港口二四○之六號 |
| 固定空污 |
2016/06/24 |
臺南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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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 |
20-105-0600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理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本府依同法第60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港南里港口二四○之六號 |
| 固定空污 |
2014/10/16 |
臺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3-100012 |
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港南里港口二四○之六號 |
| 固定空污 |
2013/07/16 |
臺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 |
20-102-07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地1項第3款、第6條第2款規定、第6條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港南里港口二四○之六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0/08/02 |
臺南市 |
NT$3,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099-08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項裁處。 |
臺南市安定區港南里港口二四○之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