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藍昕瑩 | 董事長 | 55.43% | 四維航業股份有限公司 | 
| 許綱倫 | 董事 | 55.43% | 四維航業股份有限公司 | 
| 林廷祥 | 董事 | 0.00% | |
| 藍美洲 | 監察人 | 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22/09/22 | 宜蘭縣 | NT$108,000 | 該公司從事餐飲業及觀光旅館(飯店)業,並領有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在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8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公司之D01放流口,分別於110年1月至5月、同年7月至12月、111年1月及7月等月份,其每日平均排放量均超過許可核准每日最大排放量142.8立方公尺∕日,以上情事經本府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鍰。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1-09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四五七、四五九號 | 
| 水污染 | 2022/03/03 | 宜蘭縣 | NT$10,000 | 貴公司從事經營國際觀光旅館飯店行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宜縣環排許字第10442-02號)在案,經查貴公司廢水處理單元T02設施之水量計測設施(即放流水錶)因未妥善維護,維持其正常功能,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月20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 30-111-03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四五七、四五九號 | 
| 水污染 | 2021/11/26 | 宜蘭縣 | NT$10,000 | 該公司為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業,領有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在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公司專責人○○於稽查時請育嬰假不在現場,而代理人○○則已離職,上述情形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20條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8條第3項規定處以罰鍰。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30-110-11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四五七、四五九號 | 
| 營建工程 | 2014/07/25 | 宜蘭縣 | NT$3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 23-103-07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一六七號一六樓 | |
| 營建工程 | 2014/06/23 | 宜蘭縣 | NT$2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3-06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一六七號一六樓 | |
| 營建工程 | 2013/11/20 | 宜蘭縣 | NT$2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2-11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一六七號一六樓 | |
| 營建工程 | 2013/08/19 | 宜蘭縣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2-08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一六七號一六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