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盧美燕 | 董事 | 7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移動污染 | 2021/01/13 | 臺南市 | NT$5,000 | 109年11月23日於本市新市區國道一號北上新市地磅站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2年6月出廠(第3期車)的587-B*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2.5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2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21-110-01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一二六巷一一三號一二樓 |
| 移動污染 | 2018/09/03 | 高雄市 | NT$5,000 | 所屬587-BW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達43%,超過排放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07-09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一二六巷一一三號一二樓 |
| 移動污染 | 2011/06/21 | 高雄市 | NT$3,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0-06003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 | 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一二六巷一一三號一二樓 | |
| 移動污染 | 2010/09/02 | 高雄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 | 21-099-09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 | 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一二六巷一一三號一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