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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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動污染 | 2024/08/24 | 桃園市 | NT$5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P-228、營業大貨車)於113年6月18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08080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六段一四二號二樓 |
| 移動污染 | 2024/07/22 | 基隆市 | NT$500 | 貴屬車輛(車號:LAB-238),行經本市公告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該車輛違反日(未於前6個月內排煙檢測合格或未取得有效自主管理標章)。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0702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及第76條暨本市110年12月29日府授環空壹字第1100362065B號,公告「基隆市基隆港及其周邊道路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相關規定裁處。 | 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六段一四二號二樓 |
| 移動污染 | 2014/12/19 | 新北市 | NT$6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103-12018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六段一四二號二樓 | |
| 移動污染 | 2013/09/11 | 宜蘭縣 | NT$3,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2-090012 | 一、依據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規定,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者,小型車每次新臺幣3,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排放粒狀污染物經儀器測定超過排放標準(1993.07.01~1999.06.30出廠之黑煙(污染度)標準40%)未超過排放標準1.5倍者(41%~60%),每次新臺幣3,000元。 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第41條暨「使用中排放空氣污染物不定期檢驗辦法」第5條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規定裁處。 | 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六段一四二號二樓 | |
| 移動污染 | 2011/12/01 | 臺南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0-12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六段一四二號二樓 | |
| 移動污染 | 2010/11/25 | 臺北市 | NT$3,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099-11033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 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六段一四二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