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定空污 | 2025/08/18 | 新竹縣 | NT$1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21日星期五9時50分至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 (管制編號:J5902468)執行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 (M01)揮發性有機物稽查檢測,其防制設備A059許可核定揮發性有機物削減率(處理效率)應大於25%,惟當日稽查檢測結果削減率(處理效率)為0%,屬未依許可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4-08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光復路八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22/04/19 | 新竹縣 | NT$120,000 | 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04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光復路八一號 | 
                                                        
                                                        
                                                            | 水污染 | 2021/05/21 | 新竹縣 | NT$21,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按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9年7月30日勞職北2字第1090014283號函民眾陳情內容,於109年8月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管制編號;J5902468,地址: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光復路81號)勘查,稽查當日天氣晴,稽查人員發現於廢水設施旁之雨水溝內,該雨水溝內收集到廢水與雨水合流,惟雨水放流口RD01、RD02均未排放廢(污)水,是以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廢(污)水未妥善以溝渠、管線或容器收集,而逕流入廠內雨水溝,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 | 30-110-05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並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光復路八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19/04/24 | 新竹縣 | NT$100,000 | 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20-108-04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光復路八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18/12/25 | 新竹縣 | NT$100,00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12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光復路八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18/11/15 | 新竹縣 | NT$100,00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07-11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光復路八一號 | 
                                                        
                                                        
                                                            | 水污染 | 2018/08/02 | 桃園市 | NT$30,000 | 未於107年7月4日前檢具放流水銅自主削減(管理)計畫,報本府核准,據以實施 | 水污染防治法第9條第2項 | 30-107-08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長春巷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18/02/06 | 新竹縣 | NT$100,00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2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光復路八一號 | 
                                                        
                                                        
                                                            | 水污染 | 2017/11/02 | 新竹縣 | NT$10,5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7月3日前往稽查,經查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新設清洗桶槽設備(空桶清洗機),水措內容登記事項有變更,未向本局申請變更,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6-11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並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光復路八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7/09/13 | 新竹縣 | NT$60,000 |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件辦理,於105年10月1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現場稽查,發現化學廢液空桶存放區及廢玻璃容器(代碼:R-0407)貯存區,分別貯存廠內自行清洗過之盛裝銅面抗氧化劑CL-8300及95度優質酒精等原料之容器,依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提供銅面抗氧化劑CL-8300、95度優質酒精之安全資料表(SDS)顯示,其閃火點均小於60℃,屬有害事業廢棄物,稽查當時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未於變更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本府審查核准即逕行產出貯存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6-09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光復路八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7/09/13 | 新竹縣 | NT$60,000 |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件辦理,於105年10月1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現場稽查,發現化學廢液空桶存放區及廢玻璃容器(代碼:R-0407),分別貯存廠內自行清洗盛裝銅面抗氧化劑CL-8300及95度優質酒精等原料之容器,依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提供銅面抗氧化劑CL-8300、95度優質酒精之安全資料表(SDS)顯示,其閃火點均小於60℃,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清除、自行處理聯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6-09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光復路八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7/09/13 | 新竹縣 | NT$60,000 |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件辦理,於105年10月1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現場稽查,發現化學廢液空桶存放區及廢玻璃容器(代碼:R-0407)貯存區,分別貯存廠內自行清洗盛裝銅面抗氧化劑CL-8300及95度優質酒精等原料之容器,依貴公司新竹第一工廠提供銅面抗氧化劑CL-8300、95度優質酒精之安全資料表(SDS)顯示,其閃火點均小於60℃,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原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然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6 年12 月24 日環署廢字第0960098060 號令「從事事業廢棄物廠(場)內自行再利用及自行處理認定原則」所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註明,即逕於廠內清洗後再利用,已違反廢清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40-106-09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光復路八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6/05/06 | 新竹縣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5-05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光復路八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4/06/18 | 新竹縣 | NT$60,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3-06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村民生北路一段長春巷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4/06/18 | 新竹縣 | NT$60,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3-06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村民生北路一段長春巷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4/01/09 | 新竹縣 | NT$60,000 |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3-010009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村民生北路一段長春巷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4/01/09 | 新竹縣 | NT$6,000 |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3-010010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村民生北路一段長春巷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13/11/29 | 新竹縣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2-11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村民生北路一段長春巷一號 | 
                                                        
                                                        
                                                            | 水污染 | 2013/10/01 | 桃園市 | NT$38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10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長春巷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0/10/28 | 新竹縣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099-10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二.(四).1」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村民生北路一段長春巷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