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一般廢棄物 | 2022/05/02 | 臺中市 | NT$6,000 | 本局於111年3月17日14時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梧棲區稽查,發現臺端經營企業社從事資源回收業,堆置廢塑膠區域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1-111-05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裁處如下: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建國北街五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