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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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教育 | 2025/01/13 | 高雄市 | NT$5,000 | 台端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13年9月13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338577701號函通知台端應於113年10月09日至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演講廳參加環境講習,惟台端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50-114-010008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之規定,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裁處。 | 高雄市林園區力行路一五八之四六號 |
| 固定空污 | 2024/04/09 | 高雄市 | NT$150,000 | 台端(即禎祥企業行)露天燃燒(廢木材),惟未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13-04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力行路一五八之四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