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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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添財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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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3/06/05 | 臺南市 | NT$10,500 | 一、貴社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11年11月15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自動監測(視)設施系統,現場主機處理器、記憶體儲存空間、硬碟儲存空間與核可之確認報告書不一致。二、另查現場自動監測(視)設施系統無111年10月前校正及保養紀錄,且CCTV監視畫面未保存90日以上。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 | 30-112-06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第1項、第10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仁愛街一二三之一號 |
| 水污染 | 2023/06/05 | 臺南市 | NT$34,000 | 貴社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於111年11月15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自動監測(視)設施系統,現場主機處理器、記憶體儲存空間、硬碟儲存空間與核可之確認報告書不一致,經本局限期至112年4月14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4月20日派員前往複查,貴社自動監(視)設施確認報告書仍未於限期改善日期完成改善。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第1項 | 30-112-06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第1項及同法第46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仁愛街一二三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