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曾世賢(出資額(元):200,000) | |||
| 曾俊銘(出資額(元):20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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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動污染 | 2023/08/07 | 桃園市 | NT$5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85-TS、自用大貨車)於112年7月19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2-0801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新北市林口區竹林路五八二巷一六號三樓 |
| 移動污染 | 2023/04/20 | 桃園市 | NT$5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85-TS、自用大貨車)於112年3月30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2-04019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新北市林口區竹林路五八二巷一六號三樓 |
| 移動污染 | 2023/01/07 | 桃園市 | NT$5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67-TS、自用大貨車)於111年12月20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2-0101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新北市林口區竹林路五八二巷一六號三樓 |
| 移動污染 | 2023/01/07 | 桃園市 | NT$5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85-TS、自用大貨車)於111年12月2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2-0101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新北市林口區竹林路五八二巷一六號三樓 |
| 移動污染 | 2022/11/24 | 桃園市 | NT$5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85-TS、自用大貨車)於111年11月8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1-11057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新北市林口區竹林路五八二巷一六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