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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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裕德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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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19/12/13 | 新北市 | NT$60,000 | 稽查時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未依種類分區貯存、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種類名稱,且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 45-108-12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暨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3、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三○五巷五弄二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