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戴慶宇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25/03/18 | 臺中市 | NT$60,000 | 本局稽查人員於114年2月17日14時25分許於本市梧棲區港埠路一段與向上路口槽化島執行取締非法棄置廢棄物聯合稽查攔檢作業時,查獲臺端所經營之鴻育資源回收企業社(車號:KEU-3755,駕駛人:戴○○)載運廢鉛蓄電池(來源:清水區;去處:龍井區),惟清除機具未隨車持有載明廢鉛蓄電池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4-03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龍井區龍泉里沙田路五段三一五巷六八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