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李佳萍(出資額(元):20,000) | |||
| 邱啓森(出資額(元):18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移動污染 | 2017/11/20 | 臺南市 | NT$3,000 | 貴商號所有85年1月出廠的**-9633號自用小貨車,於106年11月6日行經本市永康區永科一路與王行路路口,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44%,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4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6-11012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裁處。 | 臺南市安南區淵東里智安二街五三巷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