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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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穎聰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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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用藥污染 | 2021/11/04 | 新北市 | NT$30,000 | 臺端經營之友僑企業社係核可之病媒防治業(許可證字號:環藥病媒字第01-168號),應於次月10日前申報病媒施作紀錄,惟經本局查核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環境用藥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未依規定申報110年8月病媒施作紀錄。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 42-110-110002 | 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暨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49條第5款暨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附表第19項次規定裁處。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既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永安南路二段三二八巷一七弄一一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