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8/10 | 新北市 | NT$60,000 | 臺端經營之文昌企業商行所有車輛(車號:KEE-0091)載運剩餘土石方,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文件欄位內容(日期)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0-08002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接受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鶯歌區三鶯路二九巷三四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