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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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良展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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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25/10/13 | 臺南市 | NT$100,000 | 臺端114年8月11日於本市仁德區中正西路869巷369號場址內有燃燒板模未裝設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全程已錄影拍照存證。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 | 20-114-10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7條第1項第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附表一項次十七及附表二、同準則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二行里中正西路三五三巷九號二樓 |
| 移動污染 | 2013/11/05 | 臺南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2-11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二行里中正西路三五三巷九號二樓 | |
| 移動污染 | 2011/06/02 | 高雄市 | NT$3,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0-06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 | 臺南市仁德區二行里中正西路三五三巷九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