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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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2/02/11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請貴事業相關人員於111年1月4日至局說明案情,另曾於110年12月29日至貴事業(本市仁武區鳳仁路12-1號)稽查時發現廢油混合物貯存區,並未於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40-111-02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鳥松區夢裡里中正路四二九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