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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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動污染 | 2022/07/25 | 臺南市 | NT$15,000 | 貴行領有本局核發之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站號R49),並經本局授權執行機車排氣檢驗相關業務。本局於111年6月16日派員至貴行進行實車查核,發現由非合格檢驗人員執行機車排氣檢測,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暨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機車排氣檢驗應由檢驗人員為之。」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 | 21-111-0706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及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4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化區武安里忠孝路一四一號 |
| 移動污染 | 2020/09/02 | 臺南市 | NT$15,000 | 貴站領有本局核發之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站號R49),並經本局授權執行機車排氣檢驗相關業務。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分別於109年4月24日、5月28日、6月20日及7月28日函文貴站輸入錯誤車牌號碼,且未主動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修正,年度內累計達五筆。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 | 21-109-081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及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4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化區武安里忠孝路一四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