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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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16/12/02 | 臺南市 | NT$30,000 | 貴處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5年8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處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逕自於水濂霧噴漆台內貯留廢水。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5-12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第5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鹽行里鹽和街二八二巷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