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一順廁所清潔打臘中心 | 100% | ||
| 巫宗翰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移動污染 | 2025/08/07 | 臺中市 | NT$2,000 | 巫宗翰(即一順廁所清潔打臘中心)所有車號KEL-7286車輛於114年5月12日09時48分行經本局公告空氣品質維護區中央公園,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8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中市南區新榮里學府路一七○號四樓之六二 |
| 事業廢棄物 | 2024/12/18 | 臺中市 | NT$6,000 | 現場查獲該商號未妥善收集防範致污染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3-12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北屯區同榮里同榮路三一八巷二七號七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3/10/18 | 臺中市 | NT$6,000 | 臺端經營之一順廁所清潔打臘中心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11臺中市廢丙清字第0105號),本局於112年9月23日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該機構於112年6月至8月期間三聯單申報資料,其中紙本三聯單B25A455811200120及三聯單L890415611200052之清除者過磅情形勾選無過磅與網路申報勾選有過磅不一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2-10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北屯區同榮里同榮路三一八巷二七號七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6/10/07 | 臺中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4-105-100002 | 本局於105年6月2日13時4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北屯區柳陽東街87號稽查,查獲臺端經營之商號所屬車輛(車號:5013-UE)於上開地點進行水肥抽取作業,經查上開清除車輛未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登載;臺端未依本局核准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事宜,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北屯區同榮里同榮路三一八巷二七號七樓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6/09/25 | 臺中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5-09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中興里永義二街一九號一樓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6/09/25 | 臺中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05-09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中興里永義二街一九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