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王典佑 | 董事 | 2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一般廢棄物 | 2021/05/04 | 桃園市 | NT$60,000 | 貴公司從事廢機動車輛回收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桃回收字第0156-2號),經查回收貯存廠(場)地號係「本市觀音區濱海段478、479及485至492地號」等10筆土地;惟本局110年3月4日派員查獲貴公司將廢機動車輛另貯存於違反地點,顯與回收業登記證記載之回收貯存廠(場)地號不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 41-110-05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濱海路大潭段三一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