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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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旻哲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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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6/03/02 | 新北市 | NT$12,000 | 臺端(即哲祥工程行)為本局核可之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號:108新北市廢丙清字第****號),本局稽查時所屬場區(本市蘆洲區復興路(民族段8地號))有貯存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及廢木材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799),前揭許可文件內容未核准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核屬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15-03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仁愛街三五巷一五弄五號四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6/03/02 | 新北市 | NT$6,000 | 臺端(即哲祥工程行)為本局核可之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號:108新北市廢丙清字第****號),查臺端(即哲祥工程行)所有清除車輛(車牌號碼:KEE-0128)依許可文件內容該清除車輛應停放於本市五股區五股坑二段988地號停車場所劃設之停車格,惟該車輛期長期停放於本市蘆洲區保新段287地號,核屬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15-03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仁愛街三五巷一五弄五號四樓 |
| 移動污染 | 2025/03/14 | 新北市 | NT$500 | 車輛(車號:990-**)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3063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新北市蘆洲區仁愛街三五巷一五弄五號四樓 |
| 固定空污 | 2022/09/14 | 新北市 | NT$100,000 | 臺端(即哲祥工程行)於拆除工程現場從事土地上工作物搬運作業,於施工區未有效灑水,致引起塵土飛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20-111-09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1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仁愛街三五巷一五弄五號四樓 |
| 移動污染 | 2018/12/19 | 新北市 | NT$1,5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07-120349 | 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 新北市蘆洲區九芎街一五三巷一六號七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