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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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3/02/13 | 桃園市 | NT$0 | 本局於112年1月8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違反地點稽查,該址係臺端所營高朋企業社,查該事業分別受光美企業工廠股份有限公司及冠陞企業社委託清除廢鎳液(以車輛KEC-0926載運)至綺美電鍍股份有限公司及來順股份有限公司,惟臺端(即高朋企業社)未取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逕自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40-112-02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 | 新北市三重區大有里五華街五七巷二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