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鐿企業社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1/01 , 08: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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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吳晢愷
統一編號
82677156
成立日期
2018/12/27
資本額
2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高雄市阿蓮區建國20之21號1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吳晢愷 100%

營業項目

  • 不動產轉租賃(681113)
  • 公司歷程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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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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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2024/05/16 高雄市 NT$60,000 本局113年3月22日派員查察,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高雄市政府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高市環局衛字第11241589100號)」,稽查當時面對廠區右側廠房為空閒置廠房,大門深鎖未使用;另面對廠區左側廠房原申請作廢照明光源、廢資訊物品、廢鉛蓄電池、廢乾電池、廢電子電器及廢輪胎貯存區,現場發現有輸送帶及堆高機設備,並從事螺絲產品整理及包裝、封箱作業,與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文件不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4項暨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第3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4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第3款 45-113-05000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4項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阿蓮區建國二○之二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20/03/23 高雄市 NT$6,000 本局108年10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事業設立於本市阿蓮區建國路20之21號廠房,擬從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行為,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於營業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逕自收受來自於事業產出之廢塑膠(碎)片及黑色不明粉末,並堆置貯存於廠區內,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0-109-03005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阿蓮區建國二○之二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20/03/23 高雄市 NT$6,000 本局108年10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事業設立於本市之廠房,擬從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行為,核屬公告列管事業,卻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即逕自收受來自於事業產出之廢塑膠(碎)片及黑色不明粉末,並堆置貯存於廠區內,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0-109-03005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阿蓮區建國二○之二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20/03/23 高雄市 NT$6,000 本局108年10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事業將廢塑膠(碎)片、廢布條,及廠房裝潢拆除工程衍生之廢矽酸鈣板堆置於廠房外,惟該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皆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亦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40-109-030054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阿蓮區建國二○之二一號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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